一、设定依据
《物权法》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
二、申请条件
新增建设用地,或建造房屋后申请不动产登记的,详见第四条
三、申请登记程序
不动产权籍调查、房屋测绘受理——领取调查表宗地图、测绘报告——成果入库——提交资料申请受理——交费领证
四、申请登记提交资料
(一)新增建设用地(出让土地)首次登记
1、不动产登记申请书;
2、自然人: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(查验原件)
法人:单位营业执照(法人资格证书)复印件(查验原件),委托书、经办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加盖公章);
3、用地批准通知书(用地批复)、出让合同,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;
4、不动产权籍调查表、宗地图;
5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、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。
(二)建造房屋后不动产首次登记
1、不动产登记申请书;
2、自然人: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(查验原件)
法人:单位营业执照(法人资格证书)复印件(查验原件),委托书、经办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加盖公章);
3、不动产权证书(或房屋所有权证、国有土地使用证),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;
4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规划定点图;
5、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,不动产权籍调查表、宗地图;
6、竣工资料(包括建设部门竣工验收备案表、国土部门建设项目用地验收合格通知书、国土部门改扩建用地批准通知书等);
7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、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;
8、地名委及公安部门出具的不动产坐落门牌号码证明文件;
9、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登记材料。
五、收费文件及标准
(一)新增建设用地(出让土地)首次登记
发改价格规[2016]2559号;苏价服[2004]258号,苏国土资发[2004]209号;
住宅:登记费80元/件,
非住宅:登记费550元/件;
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:1.5元/平方米。
(二)建造房屋后不动产首次登记
发改价格规[2016]2559号;
住宅:登记费80元/件,保障性住房登记费为零;
非住宅:登记费550元/件。
六、办理时限
登记受理,经实地查看符合要求,5个工作日后交费领证。
七、工作时间
上午:9:00—12:00,下午13:30—17:30(夏季高温期根据政府作息时间相应调整)
八、办理地点
地 址 一:徐州市泉山区建国西路80号(国土资源大厦)
咨询电话:0516-85800193
地 址 二:徐州市鼓楼区坝子街9号(中和大厦)
咨询电话:0516-83572547
地 址 三:新城区新安路5号(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)
咨询电话:0516-83575057
地 址 四: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山路19号(平安时代广场)
咨询电话:0516-8773019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