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设定依据
《物权法》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
二、申请条件
(贷款)购买商品房后权利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,详见第四条
三、申请登记程序
登记申请提交资料——领证
四、申请登记提交资料
1、不动产预告登记申请书、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;
2、自然人: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(查验原件)
法人:单位营业执照(法人资格证书)复印件(查验原件),委托书、经办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加盖公章);
3、商品房销售合同;
4、借款合同或贷款合同、借款反担保合同(公积金贷款需提供)等主债权合同;
5、抵押合同。
注:办理现房商品房预告登记、现房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,另需提供初始登记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(加盖开发公司印章)。
五、收费文件及标准
不收费。
六、办理时限
即时办结。
七、工作时间
上午:9:00—12:00,下午13:30—17:30(夏季高温期根据政府作息时间相应调整)
八、办理地点
地 址 一:徐州市泉山区建国西路80号(国土资源大厦)
咨询电话:0516-85800193
地 址 二:徐州市鼓楼区坝子街9号(中和大厦)
咨询电话:0516-83572547
地 址 三:新城区新安路5号(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)
咨询电话:0516-83575057
地 址 四: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山路19号(平安时代广场)
咨询电话:0516-8773019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