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设定依据
《物权法》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
二、申请条件
购买商品房后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
三、申请登记程序
登记申请提交资料——税务交税——交费领证
四、申请登记提交资料
1、不动产登记申请书;
2、自然人: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(查验原件)
法人:单位营业执照(法人资格证书)复印件(查验原件),委托书、经办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加盖公章);
3、不动产权证书(或初始登记证、房屋所有权证、土地分割转让证等权属证明);
4、商品房销售合同;
5、完税凭证(或领证时提供完税凭证)。
注:如已办理过预告抵押登记,还需提供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、不动产登记证明(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)。
五、收费文件及标准
发改价格规[2016]2559号;
住宅:登记费80元/件;
非住宅:登记费550元/件;
证书工本费:10元/证,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/证工本费。
六、办理时限
自登记受理时起,3个工作日交费领证。
七、工作时间
上午:9:00—12:00,下午13:30—17:30(夏季高温期根据政府作息时间相应调整)
八、办理地点
地 址 一:徐州市泉山区建国西路80号(国土资源大厦)
咨询电话:0516-85800193
地 址 二:徐州市鼓楼区坝子街9号(中和大厦)
咨询电话:0516-83572547
地 址 三:新城区新安路5号(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)
咨询电话:0516-83575057
地 址 四: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山路19号(平安时代广场)
咨询电话:0516-87730195